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乡设置部、国度生长和变革委员会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护部令第8号揭晓;
按照2016年3月1日住房和城乡设置部、国度生长和变革委员会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护部令第29号改良
2007年11月8日设置部、国度生长和变革委员会、监察部、民政部、财务部、领土资源部、中国百姓银行、国度税务总局、国度统计局令第162号揭晓,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践